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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范本(试行)(GZZBH2011)广州市建设工程货物
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GZZBH2011)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
一、建设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永久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不可或缺的设备、材料等。本货物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配电设备、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压力管道、空调设备、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给排水设备、智能化设备)、重要材料(包括建筑钢材、各类墙体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构件、建筑门窗、建筑给排水管材、用水器具、散热器、建筑陶瓷、建筑石材)等招标项目。 二、货物采购可以单独招标,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招标条件的货物安装施工内容应进行招标。除电梯以外的货物采购与安装施工作为一个合同包招标的,须执行工程施工招标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货物采购招标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超过预计标的三分之一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四、货物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报价得分权重应不低于总得分的50%。 五、货物业绩金额可设置不超过预计标的三分之二的要求。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范本
招 标 公 告 根据 [立项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 批准, [招标单位] 现对 [工程名称] 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二、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三、项目概况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五、供货地点: 供货时间: 六、资金来源: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选择性条款。招标人可选择资格预审方式或资格后审方式): 报名开始日期: 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 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 ,下午: ——--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选择性条款);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选择性条款); 4、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招标货物的经销许可要求(选择性条款。根据具体招标货物而定); 5、①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注:招标货物为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应选择此项)。 ②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注:招标货物为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应选择此项) ③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注:招标货物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应选择此项)。 ④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招标货物为钢筋、水泥、建筑外窗、制冷空调设备(>24.36kW)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的应选择此项)。 ⑤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注:招标货物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应选择此项)。 ⑥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空气消毒产品许可批件 (注:招标货物为室内空气杀菌消毒产品的应选择此项)。 6、拟投标货物须具有 (产品规格) 的型式试验报告。(适用于国家强制要求型式试验的设备) 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 年(三年或三年以上)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业绩(类似业绩指第2点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辖区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如广州辖区业绩未能形成有效竞争,招标人可发布补充公告取消“以广州辖区业绩为准”要求)。 注:中标通知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中标通知书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名(不少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名时,随机抽取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名(不少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名时,择优选取前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二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均应多于或等于两个,不足两个的,以招标失败认定。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份, 份正本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会议,会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到会或未到会,视为对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质疑或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采购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还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含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评标前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但如投标人澄清不足以合理说明该信息不一致,则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无效。 2.2.1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由招标人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核对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的信息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5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择优项目表
第二部分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 年 月
可选办法一(适用平均值评标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 33 可选办法二(适合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商务、技术标) 36 可选办法三(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 38 可选办法四(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要求编制商务、技术标) 40 可选办法五(性价比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 41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48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自定) 第五章 合同条款(自定)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自定)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 [工程名称]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 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 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H201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H201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 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 则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符合资格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厂商或代理商。 (3)评标委员会: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 (4)“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交货期要求、报价方式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资金来源:见前附表。 3.合格的投标人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纪律与保密事项 5.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5.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5.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 5.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5.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5.7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6.投标人知悉 6.1凡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 6.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的投标。 6.3招标文件与图纸存在出入的时候,以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含有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
(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本次招标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视情况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将不标明来源的答疑文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1.3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5天以前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两日内仍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确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澄清和修改文件。 12.招标语言 12.1招标文件的主导语言为中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特别说明 13.1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如有要求满足的,均应完全满足。 13.2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设备数量(增减范围±15%),但投标单价不变。 13.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若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进行调整。 13.4如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型号的变更,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新型号产品的价格,但发包人保留将该型号重新采购的权利。 14.投标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本,英文材料与中文译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15.投标文件的构成 15.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投标内容的单价、数量、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6.2投标报价表上的报价应按下列内容报价: (1)所供货物的价格; (2)所供货物发运至合同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存放费; (3)有关安装、调试所需的费用,包括安装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单机调试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中标后为履行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含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用)。 (5)报价均包含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费。 16.3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6.4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投标货币 17.1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8.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8.1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2) 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提供制造商的有关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9.1按照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用户需求书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并出具来源地证书证实。 19.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如下: (1)货物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货物配置清单,并清晰详细地说明各主要配置的品牌、原产地、生产厂家、单价合价,综合报价为合价和其他费用的累计价。 (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工程进度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必须列出质保期后 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价格。 (4)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特种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5)逐条对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要求及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者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6)投标人在阐述投标人须知第19.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归类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它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20.投标保证金 20.1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保证金应用下列方式提交:银行支票、现金、电汇、银行保函。 20.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20.4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0.5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中标人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 20.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案;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1.知识产权 21.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需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1.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 22.投标有效期 22.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见前附表。 22.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招标人对拒绝延期的投标人无需作经济补偿。 2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3.1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和唱标信封四部分组成。 23.2 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填写) 23.3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技术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23.4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商务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5)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23.5唱标信封包括: (1)投标函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开标一览表原件; (5)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 (6)CD-R电子文件二套。 23.6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 23.7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3.8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23.9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3.10传真、邮寄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11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二套(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微软Office中文版组件制作,图片及扫描件均以PDF或JPG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正本和所有副本;独立封套装好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价格标”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 24.2所有封套均应注明: 收 件 人: 项目名称: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地址: 24.3如果外层封套未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4.4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的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密封处须盖法人公章。唱标信封中的内容是投标文件正本中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唱标信封仅为方便开标唱标而设,如果唱标信封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5.投标截止时间 25.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25.2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收取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上款规定的截止时间。 25.3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代表将投标文件按要求送达,交于收件人。 25.4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6.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6.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应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收到这些文件的书面通知。 2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写、密封、标记和递交。 2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7.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28.开标 祥见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29.投标文件的评审、评价和比较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30.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31. 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办法”。 32.评标过程的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3.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六)授予合同34.合同授予标准 34.1招标人将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之。 35.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5.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根据实际的需要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列举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予以适当的增减,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任何引起相应规格的价格改变、服务内容的增减,按实际内容变化修正相应的价格。 36.中标通知书 36.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 36.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 36.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37.签订合同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7.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8.履约担保 38.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38.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9.其他费用 39.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第三章 开标、评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H2011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一)总则1.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1.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1.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1.6本项目招标文件。 2.开标 2.1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评标 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2.2向业主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2.3 所有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该澄清通知须经超过五分之一的评标成员确认同意后方可签发),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4.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4.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定标 5.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5.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则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可选办法一(适用平均值评标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6.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投标文件; 6.2封存价格标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3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商务标评审组编制商务标评审报告,技术标评审组编制技术标评审报告; 6.4封存商务、技术标评标结果,并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项目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6.5公开开启其价格标投标文件; 6.6算术校核价格标的投标报价; 6.7按价格标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价格标评审排序; 6.8按排序对价格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6.9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编制价格评审报告,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7. 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本人被授权身份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7.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标记和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细则 7.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价格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7.3.2.先开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 7.3.3.对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价格标投标文件; 7.4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4.1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7.4.2 价格标开标前,首先封存商务、技术标评标结果,并由招标人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项目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并宣读商务、技术标通过的投标单位,招标人依次开启通过商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价格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7.6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 评标细则 8.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技术标评审由技术标评标组负责,商务、价格标评审由商务标评标组负责。 8.2.1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商务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无效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结束,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应编写商务标评标报告,并推荐通过商务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参加价格标评审。 8.2.2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无效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技术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结束,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应编写技术标评标报告,并推荐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参加价格标评审。 8.2.3同时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标评审。 8.3价格标的评标参考价和算术校核 8.3.1开启价格标后,若正式投标人在5名或以内的,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若正式投标人在6名或以上的,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 8.3.2价格标的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8.3.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3.2.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3.2.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8.3.2.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8.3.2.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8.4价格标的评分排序 8.4.1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3]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1]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插值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4.2按价格标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价格标评审的先后次序。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价格标评审组确定其排序的先后。 8.5价格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无效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6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商务评审组应在通过投标文件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价格标评标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8.7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二(适合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商务、技术标)6.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6.2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6.3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4投标报价算术校核; 6.5按总报价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评标排序; 6.6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6.7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发出评标报告。 7.开标细则 7.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7.2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本人被授权身份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7.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7.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评标细则 8.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投标文件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 8.2评标参考价和算术校核 8.2.1开启全部总报价后,若正式投标人在5名或以内的,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若正式投标人在6名或以上的,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 8.2.2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8.2.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2.2.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2.2.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8.2.2.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8.2.2.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8.3评标排序 8.3.1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3]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1]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插值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3.2按总报价的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评标先后次序。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排序的先后。 8.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四《不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8.6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三(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6. 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投标文件; 6.2封存价格标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3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商务标评审组编制商务标评审报告,技术标评审组编制技术标评审报告; 6.4封存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果,并对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价格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5对价格标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 6.6按经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确定价格标评审排序; 6.7按排序对价格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6.8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编写价格标评审报告,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 7.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本人被授权身份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7.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细则 7.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价格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7.3.2先开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 7.3.3在开启价格标时,对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价格标投标文件; 7.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4.1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7.4.2价格标开标时,宣读商务、技术标通过的投标单位;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按开标记录表要求)。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7.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评标细则 8.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技术标评审由技术标评标组负责,商务、价格标评审由商务标评标组负责。 8.2.1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商务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结束,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应编写商务标评标报告,并推荐通过商务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参加价格标评审。 8.2.2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技术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结束,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应编写技术标评标报告,并推荐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参加价格标评审。 8.2.3同时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标评审。 8.3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8.3.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3.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3.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8.3.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8.3.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8.4价格标的排序:按经过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确定价格标评审的先后次序。经过算术校核的总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价格标评标组确定其排序的先后。 8.5价格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价格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6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应当在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价格标的评审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价格标评审报告。 8.7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四(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要求编制商务、技术标)6. 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3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 6.4按经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投标文件的评审次序; 6.5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6.6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 7. 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本人被授权身份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7.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7.4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7.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评标细则 8.1投标文件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 8.2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8.2.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2.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2.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8.2.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8.2.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8.3确定投标文件的评审次序 按经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投标文件评审的先后次序。经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排序的先后。 8.4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四《不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投标文件的评审次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8.6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可选办法五(性价比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先后分别开启)6. 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投标文件; 6.2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并封存价格标投标文件; 6.3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进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6.4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进行详细审查评分; 6.5商务标与技术标汇总得分,计算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 6.6封存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果,并对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价格标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7价格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6.8对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价格标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 6.9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计算性价比(即综合得分与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报价的比值)并按照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6.10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7. 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本人被授权身份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7.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 细则 7.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价格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7.3.2先开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 7.3.3在开启价格标时,对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开启其价格标投标文件; 7.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4.1商务、技术标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7.4.2 价格标开标时,招标人依次开启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价格标。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7.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 评标细则 8.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技术标评审由技术标评标组负责,商务、价格标评审由商务标评标组负责。 8.2权重分配:商务分权重20%,技术分权重80%。 8.3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商务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4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五《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六《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商务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商务分,并编写商务标评标报告。 8.5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技术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6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八《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并编写技术标评标报告。 8.6商务标评审组按照“综合得分=商务分×商务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 8.7同时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标评审。 8.8价格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9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8.9.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9.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9.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8.9.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8.9.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8.10商务标评审组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性能价格比值,即将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除以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报价,并按照比值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比值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比值和报价均相同的,由商务标评审组确定排序的先后。商务标评审组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可选办法六(性价比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6. 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投标文件; 6.2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6.3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进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6.4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进行详细审查评分; 6.5商务标与技术标汇总得分,计算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 6.6对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价格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6.7对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价格标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 6.8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计算性价比(即综合得分与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报价的比值)并按照比值由高到低排序; 6.9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7. 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本人被授权身份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7.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7.4开标时,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7.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 评标细则 8.1评标委员会 技术标评审由技术标评标组负责,商务、价格标评审由商务标评标组负责。 8.2权重分配:商务分权重20%,技术分权重80%。 8.3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商务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4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五《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六《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商务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商务分,并编写商务标评标报告。 8.5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技术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6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八《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并编写技术标评标报告。 8.6商务标评审组按照“综合得分=商务分×商务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 8.7同时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标评审。 8.8价格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9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8.9.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9.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9.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8.9.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8.9.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8.10商务标评审组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性能价格比值,即将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除以算术校核后的投标报价,并按照比值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比值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比值和报价均相同的,由商务标评审组确定排序的先后。商务标评审组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8.11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 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投标文件; 6.2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6.3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进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6.4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进行详细审查评分; 6.5对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价格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 6.6对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价格标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并计算价格标得分; 6.7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汇总得分,计算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总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重+价格分×价格分权重),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6.8评标委员会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7. 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明本人被授权身份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7.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 细则 7.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价格标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 7.3.2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宣布招标文件中已确定的下浮率或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7.3.3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担保;e、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3.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开标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4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 评标细则 8.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技术标评审由技术标评标组负责,商务、价格标评审由商务标评标组负责。 8.2权重分配:商务分权重5%-10%,技术分权重20%-50%,价格标权重50%-70%。 8.3商务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商务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4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五《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六《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商务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商务分,并编写商务标评标报告。 8.5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技术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6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审组按照本办法附表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的标准,使用本办法附表八《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详细审查,评出技术分,并编写技术标评标报告。 8.7同时通过商务标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价格标评审。 8.8价格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商务标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8.9价格标的评标参考价和算术校核 8.9.1若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在5名或以内的,以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的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若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在6名或以上的,则在通过价格标有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 8.9.2价格标的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算术校核: 8.9.2.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9.2.2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9.2.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 8.9.2.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8.9.2.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8.10价格标的评分 8.10.1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3]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1]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10.2商务标评审组按照“总分=商务分×商务分权重+技术分×技术分权重+价格分×价格分权重”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价格标评审组确定排序的先后。价格标评审组应按排序先后,在投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价格标评审报告。 8.11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附表一 商务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注:1.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价格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四 不编制商务、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注:1.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五 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注:本标准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商务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注:本表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注:本标准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注:本表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价格标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委签名: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
评委签名: 日期:
算术复核表 工程名称:
评委签名: 广州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文件范本(试行)(GZZBH201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