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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指标共100个--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方案的通知时间:2022-08-01 各区防控办、广州海关、白云边检总站、南航集团、省机场集团、白云机场: 为做好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现将《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主管部门发挥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把审核关。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相关材料通过粤政易发送至联系人。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9日
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方案 为做好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入户工作,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隔离酒店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防控办〔2021〕79号)及《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遴选对象和入户指标 适用于服务隔离酒店、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点等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机场调度转运等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隔离酒店工作人员。 本次入户指标共100个,根据2020-2021年度各区接收隔离人员数并结合2021年底前各区隔离酒店工作人员实际情况以及参与机场调度转运等工作人员数量,分配各区90个指标;在机场参与调度转运人员10个指标(附件1)。指标未能足额遴选的,由市统筹安排给相关区。 二、申报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高风险岗位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但必须在高风险岗位工作时长累计满半年以上); (二)在我市相关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三)现在我市隔离酒店工作(含2022年“0408”“0427”疫情启用隔离酒店中的工作人员),时长累计满半年以上; (四)现在机场参与调度转运工作,时长累计满半年以上; (五)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累计积分、择优入户、程序严谨、管理规范的原则。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各相关单位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申报,申报人应填写提交《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入户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当场审核查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确认),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 1.《申报表》。 2.身份资料。申报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签订服务协议、公司统发工资统一培训的提供服务协议、公司工资发放凭证或转账记录、培训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个人参保证明和缴费历史明细表,申报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须与其申报单位相一致,社保缴费单位为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的,均视为非同一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个人参保证明和缴费历史明细表)。 5.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无法提供的,由各区统一核查)。 (二)用人单位审核。 1.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照基本条件,审核申报人的资格情况和对应资料的原件,在材料的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及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在《申报表》上加注单位审核意见以及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提供如下辅助申报材料: 经营业务情况说明盖章原件(结合隔离酒店从业人员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用于遴选牵头部门核查该从业人员是否从事相关工作)。 用人单位将符合基本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辅助申报材料于2022年8月10日前提交单位所在地的遴选部门。 (三)区主管部门组织遴选。 区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在机场参与机场调度转运等工作人员的审核采取属地原则,由花都区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申报资格初审,并对照《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附件3),对经审核符合入户基本条件的申报人进行指标量化,对每项指标赋予相应的分值并进行计分,填写《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入户申报评分表》(附件4,以下简称《评分表》)。审核结束后,将拟入户人选在本区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推荐入户名单表》(附件5)、相关申报材料、公示情况及推荐文件于8月20日报送至市商务局。 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按照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积分分值相同时按照在隔离酒店工作时长排名;在隔离酒店工作时长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工作岗位风险程度排名。 (四)拟定入户名单。 市商务局负责拟定拟入户名单,并于8月30日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拟入户人员名单及相关文件材料,同时将拟入户人员名单通知各区主管部门。 (五)网上申请。 各区主管部门通知拟入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home)”—“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申报专栏填报资料、提交网上申请,拟入户人员可在信息系统查阅申报操作指引。 (六)部门审核。 1.市商务局负责登录系统核验拟入户人员在信息系统提交的相关材料与遴选时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 2.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入户申请人资格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户口登记机关、入户地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公示结果及发放入户卡。 审核完成后,按要求对拟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工作后,各区主管部门通知入户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入户卡。 (八)网上申报相关要求。 1.身份资料。在系统内填写户口簿相关信息,并按系统模板要求上传拟入户人员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随迁配偶资料。在系统内填写随迁配偶户口簿相关信息,并按系统模板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结婚证原件; 3.随迁子女材料。在系统内填写随迁子女户口簿相关信息,并按系统模板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若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0﹞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2)迁入直系亲属拥有的房产,提供亲属身份证、与亲属关系证明、亲属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迁入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的,提供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的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4)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提供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5)迁入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地址的,提供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九)办理落户手续。 1.审核通过的拟入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home)”—“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专栏自行打印入户卡。 2.根据公安机关指引,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附件:1.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制入户遴选指标分配表 2.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入户申报表 3.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4.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入户申报评分表 5.广州市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隔离酒店工作人员推荐入户名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