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施工安全应从展位规划开始规避风险
近年持续发生的展位坍塌事故,对搭建服务工厂、搭建服务商、主场承建商、参展商、主办单位、展馆方、保险公司、办展城市等参与方造成不同程度的直接、间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品牌、负面舆论损失。综合参考同类型事故《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在此呼吁:
1、主办单位应重视展位规划岗位员工“会展设计”、“会展安全”等基础岗位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尽可能避免规划、销售过多不符合展会布、撤展施工强度及存在明显施工安全风险的超大、超长展位。
2、主办单位应根据展会招展过程中《参展商手册》发布滞后于《参展合同》的实际情况,在签署《参展合同》(特别是超大、超长展位)时新增《展位安全风险提示》,履行告知义务。。
3、主办单位应履行或采购履行展位规划监理职责,除自身应对展位规划实施合规监理监督工作外,应向主场承建商、展会监理公司提供重点关注《展位风险提示清单》。
4、主场承建商、展会监理公司应严格履行施工监督职责,根据业务经验、报图情况,在布展开始前以展会平面图为依据就报图结果与主办单位交换《展位风险警示清单》,同时对存在报图问题及超大、超长展位审图、施工实施重点监理、安全风险监督,杜绝报图不合格的展位开始布展工作。
5、搭建服务商应重视设计岗位和成本核算岗位员工“会展设计”、“会展安全”、“结构力学”、“施工选料”、“施工强度”等基础岗位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杜绝向参展商提供“横梁跨度过大支撑点不足”、“立面过高用料单薄”、“跨度过大支撑用料不足”、“用料不符合安全要求”、“明显超出布、撤展施工强度”等缺陷设计方案。
6、搭建服务商应对承接的展位实施合理、安全施工,设专人岗对用料、结构、工序、施工进行全程监督。
7、搭建服务工厂应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与搭建服务商就承接展位的用料、结构安全、施工安全进行实施风险评估,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8、一线施工人员应依法参加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每一道工序符合“结构力学”、“施工安全”要求,确保自身个人安全。
9、参展商应参考展会所在地行业指导价格,不过渡追求大面积、低价格的参展效果。
作者何韵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展安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展安全工作委员会广东联络处处长、广州会展产业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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